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112學年度新生選課注意事項
●醫學系畢業學分規定:畢業學分數233學分【必修174學分、通識24學分、體育4學分、最低選修31學分】
- 通識教育課程總學分數為24學分,學生需修滿學分數,始得申請畢業。課程內容分為「基礎通識」及「博雅通識」等兩大部分,修習原則如下:(一)「基礎通識」課程:必修,共10學分。含括:「院特色通識」、「多元文化與語文」、「程式語言」、「大學之道」及「服務學習」等課程。(二)「博雅通識」課程:必修,共14學分。含括:「醫學人文領域通識」、「學群通識」等課程。通識教育課程畢業學分的認列,以24學分為上限。通識教育課程修習方式依照「中山醫學大學通識課程選課須知」辦理。「服務學習」依照「中山醫學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 學生須於二年級上學期結束前繳交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通過之校外官方英文能力檢定考試或校內「中山醫大英文能力檢測」(CEPT)英文檢定考試之成績證明文件至系上登錄,取得合於「英文能力」畢業資格,始得畢業。
- 學生須依「中山醫學大學深化醫能力百分百實施辦法」參加各項符合增益基本能力之活動並累積至少100點,始得畢業。
- 醫五至醫六「社區醫學臨床實習」、「精神科學臨床實習」及「急診醫學科學臨床實習」為必選修課程(各要選一次),學生務必選修並視實際選修之學期選課。
- 第五、六學年之臨床科實習選修課程總計須至少修滿24學分。
- 最低畢業總學分為233學分。
◎備註:最低畢業學分=必修174學分+通識必修24學分+體育必修4學分+(必)選修31學分「內含:中醫概論2學分、醫療社會學2學分、醫療體系行政實務2學分、醫事案例分析1學分、第五、六學年之臨床科實習選修課程總計須至少修滿24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