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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注意事項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114學年度新生選課注意事項

醫學系畢業學分規定:畢業學分數234學分【必修170學分、通識20學分、體育4學分、選修40學分

  1. 通識教育課程總學分數為 20 學分,學生需修滿學分數,始得申請畢業。課程內容分為「基礎通識」及「博雅通識」等兩大部分,修習原則如下:(一)「基礎通識」課程:必修,共 6 學分。含括:「多元文化與語文」、「程式語言」、「大學之道」及「服務學習」等課程。(二)「博雅通識」課程:必修,共14 學分。含括:文藝領域、社會領域、醫學人文領域和科普領域等四個領域,每個領域至少需修習 2 學分。通識教育課程畢業學分的認列,以 20 學分為上限。通識教育課程修習方式依照「中山醫學大學通識課程選課須知」辦理。「服務學習」依照「中山醫學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2. 學生須於二年級上學期結束前繳交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通過之校外官方英文能力檢定考試或校內「中山醫大英文能力檢測」(CEPT)英文檢定考試之成績證明文件至系上登錄,取得合於「英文能力」畢業資格,始得畢業。
  3. 學生須依「中山醫學大學深化醫能力百分百實施辦法」參加各項符合增益基本能力之活動並累積至少 100 點,始得畢業。
  4. 學生須於畢業前擇一修習雙主修、輔系、跨域學程或跨域微學程,符合修習規範者,始得畢業。
  5. 第五、六學年必選修實習課程共 6 學分,學生務必選修並視實際選修之學期選課。
  6. (一)「社區醫學臨床實習」或「家庭醫學科學臨床實習」課程二擇一,2 學分。

(二)「精神科學臨床實習」或「安寧療護臨床實習」課程二擇一,2 學分。安寧療護臨床實習需於本校附醫選修。

(三)「急診醫學科學臨床實習」2 學分。

  1. 第五、六學年之臨床科實習選修(含必選修)課程總計須至少修滿 28 學分。
  2. 最低畢業總學分為 234 學分
  3. 跨域微學程認列之科目於下列情況不可重複認列學分數:1、其他跨域微學程之科目。2、學生主系之科目(包含必

◎備註:最低畢業學分=必修 170 學分+通識必修 20 學分+體育必修 4 學分+(必)選修 40 學分「內含:中醫概論 1 學分、醫療社會學 2 學分、醫療體系行政實務 1 學分、醫事案例分析 1 學分、兒童醫學 1 學分、第五、六學年之臨床科實習選修課程總計須至少修滿 28 學分+6 學分(雙主修、輔系、跨域學程或跨域微學程擇一修習)」。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