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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園地

本校教師申請升等,原則上依據下列日程進行:

08/01-08/15、02/01-02/15

升等教師提名表提出收件時間(主管用印後收件)

08/31前、02/20前

升等教師將教學服務及研究資料送達各系、所、中心

(符合年資、有缺額及研究量化通過)

09/30前、03/30前

各系、所、中心召開教評會初審

10/05前、04/05前

初審後資料及紀錄送所屬院教評會承辦送外審業務

10/30前、04/30前

各學院召開教評會複審通過後資料及紀錄送人事室承辦校教評業務

1月底前、6月底前

校教評會進行決審

*註:上表時程將依本校行事曆微調,請依該學期人事室通知為主。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