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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園地

本校教師申請升等,原則上依據下列日程進行:

08/01-08/15

02/01-02/15

升等教師提名表提出收件(系主管用印後提交至人資室)

09/10

03/10

教學服務及研究資料送件(符合年資、有缺額及研究量化通過)

各系、所、中心、院設專班召開教評會初審

9/15

3/15

初審後資料及紀錄送所屬院級教評會承辦審查業務

10/15

04/15

院級教評會複審通過後,資料及紀錄送人資室承辦外審業務

次年1月底前

7月底前

校教評會進行決審

*註:上表時程將依本校行事曆微調,請依該學期人資室通知、公告為主。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