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 系主任徵求延長公告(115/06/18)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徵求推薦系主任候選人公告啟事
第三屆醫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115.06.18)
一、現任醫學系系主任任期將於民國 115 年 7 月 31 日屆滿。依據「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主任遴選辦法」辦理,自即日起公開徵求系主任候選人。
二、候選人之資格:
1、具有教育部或國外大學醫學系相關之副教授以上資格。
2、具有行政領導能力、教學及服務熱忱。
3、學術研究表現卓越且行事公正、品德高尚。
三、候選人產生方式:
1、本系專任教授、副教授可自薦為候選人。
2、非本系或本校教師須具教授或三年以上副教授資格並經本系教師二人以上聯名推薦。(應徵求被舉薦者之事先同意)。
3、候選人無人登記時,得以本系全體專任教授、副教授為候選人,經由遴選委員會主動推薦。(應徵求被舉薦者之事先同意)
四、候選人需提供下列資料:
1、推薦表含學經歷資料(參見附件一)。
2、推薦信。
3、對系務發展之抱負(參見附件二)。
五、任期三年(自 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8 年 7 月 31 日)。
六、凡有意推薦者或自我推薦者,請依本校規定之表格詳實填寫相關資料,並備齊應附文件於115年06月18日17時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電子檔寄至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公務信箱cs1601@csmu.eud.tw (以電子郵件實際收到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候選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請詳閱下列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七、相關聯絡資訊如下:
1、電話:(04)36098754
2、E-mail:cs1601@csmu.edu.tw
3、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網頁:https://med.csmu.edu.tw/index.php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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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辦理醫學系主任徵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已閱讀並同意「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 (以下為本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務必詳閱。) |
- 單位名稱:中山醫學大學
-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二人事管理、一○九教育或訓練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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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資料提供日起至本次學系主任遴選作業完成止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校系主任遴選委員會委員、相關行政人員及主管機關
-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供本次學系主任候選人遴選及相關審查作業使用
-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個資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校將無法受理其候選人推薦或遴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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